溫州市公用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授牌成立,注冊資本金50億元,是溫州市首批十大國企之一,負責以市區為主,跨縣(市)的供水、供氣、排水、污水處理、危廢處理、垃圾處置、水力發電與管理以及庫區水源保護等公用事業項目的投資、融資、建設和營運任務。因工作需要,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名,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對象基本條件
(一)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熱愛社會主義,熱愛公用事業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;
(二)遵守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無違法違紀記錄;
(三)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、資歷、以及專業或者技能條件;
(四)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,無精神疾病史
二、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
詳見附件《市公用集團2023年社會招聘崗位需求一覽表》
三、報名方法
(一)應聘人員需登陸溫州市公用集團招聘平臺網進行注冊報名,并真實、完整填寫個人資料,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戶口本、學歷(學位)證書,職稱證書、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等崗位要求的材料掃描件。
(二)網上報名時間:2023年2月17日08:30—2月23日17:30時止。逾期不再受理,每人限報一個崗位,如重復報名,取消報名資格。
(三)咨詢電話:溫州市公用集團人力資源部0577-88100585;咨詢時間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 下午2:30-5:30。
四、考核、聘用辦法
(一)所有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。
(二)同一崗位的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3:1,將相應取消招聘崗位或核減招聘人數。
(三)筆試科目為《綜合基礎知識》,按照筆試成績與招聘計劃數3: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,根據筆試成績占50%,面試成績占50%計算綜合成績。如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情況,一并列為擬面試人選,所有崗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。
(四)所有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按照1:1比例確定體檢、考核(政審)對象,如綜合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情況,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、考核(政審)。
(四)體檢、考核(政審)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與崗位標準執行。
(五)體檢、考核(政審)合格人員經公示7天后,無群眾反映問題則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。在體檢、政審、公示等環節如發現不符合要求,或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崗等情況,取消擬錄用資格。如有人員中途退出,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。
(六)筆試、面試時間另行通知。(可查詢溫州市公用集團招聘平臺網)。
(七)報名專業資格審查參照《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》執行。
(八)報考者不服從集團統一安排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實的,不予錄取。
(九)招考職位取消的,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。因考生自身原因,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,視作放棄改報權。
附件:1.《市公用集團2023年社會招聘崗位需求一覽表》
溫州市公用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
2023年2月16日